2024燦坤【春日去七桃】春遊攝影徵件活動,以春季漫遊為題,在個人Facebook或Instagram分享任一款數位相機所拍攝照片並完成指定條件,您的相片即可參加此徵件活動,參加作品需符合活動規範方可參與抽獎,有機會獲得SONY原廠提供的超棒3C獎品!
2024年旅遊大爆發,攝影作品內容請以春季漫遊為題,捕捉在這個季節屬於你的旅行風景,包含地景、人文、建築、美食、體驗等各種旅行的面貌。
【1】對象: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或其他協力廠商。
【2】地區:前開對象所在地及國際傳輸所涉地點。
【3】期間:個人資料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或其他協力廠商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4】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電話、簡訊、傳真、電子郵件、網際網路、紙本或其他基於蒐集目的且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對參加者提供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
【1】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主辦單位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主辦單位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主辦單位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參賽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4】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並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5】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主辦單位於2024年5月16日共抽出12位幸運投稿者,於燦坤3C粉絲專頁公告。
{{ photo.name }}